103-108學年度科技校院評鑑校務類、專業類系所、學院及學位學程等各類情形評鑑方式一覽表

      在〈103-108學年度科技校院評鑑校務類、專業類系所、學院及學位學程等各類情形評鑑方式一覽表〉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類別 受評單位 評鑑/訪視 備註
校務類 1.學校行政單位

2.獨立中心、體育室、軍訓室、通識教育中心

評鑑 學校行政單位一併受評。
 學院 學院 評鑑 1.原則上不單獨受評。

2.視各校需求辦理[1]

3.選擇以「學院」作為受評單位,學院之評鑑結果即為其所屬之系(組)之結果。

專業類系、所、學位學程 1.新成立滿3年之系、所、學位學程(以設立當年度8月1日起,計算至評鑑年度8月1日計算) 評鑑 單獨受評、單獨呈現評鑑結果。
2.新成立未滿3年之系、所、學位學程(以成立當年度8月1日起,計算至評鑑年度8月1日) 評鑑 與受評學校共同受評,但不給予評鑑結果。
3.更名後之系、所、學位學程 評鑑 單獨受評、單獨呈現評鑑結果。
4.停招之系、所、學位學程 評鑑 1.   單獨受評、單獨呈現評鑑結果

2.   受評當年度僅餘最後一屆在學學生除外(免評)。

5.系所合一且名稱相同 評鑑 合併受評,但個別呈現評鑑結果。
6.系所合一但名稱不同 評鑑 合併受評,但個別呈現評鑑結果。
7.獨立研究所 評鑑 1.   研究所單獨受評。

2.   碩博士班合併受評,但個別呈現評鑑結果。

8.在職專班 評鑑 1.   併入系所評鑑,不單獨呈現評鑑結果。

2.   該系所若僅有在職專班之學制,則單獨受評、單獨呈現評鑑結果。

9.進修部學制之系、所、學位學程 評鑑 併入日間部評鑑,只呈現一個評鑑結果
10.獨立系、所 評鑑 單獨受評,單獨呈現評鑑結果。
11.護理系、所 評鑑 單獨受評,單獨呈現評鑑結果。
12.附設專科部之科-有對應系[2] 評鑑 1.   併入該系評鑑。

2.   只呈現該系評鑑結果。

13.附設專科部之科-無對應系[3] 評鑑 單獨受評,單獨呈現評鑑結果
其他 14.進修學院、進修專校 訪視 無評鑑結果、給予訪視報告。
15.接受教育部核定之專業評鑑機構辦理評鑑 免評  
16.具教育部自我評鑑結果免評審查申請資格者 免評 僅針對專業類部分免評,校務類仍須接受評鑑。

[1]學院效標適用於以學院為單位,連同所屬之系所共同受評。

[2] 評鑑效標為評鑑年度該對應系之評鑑效標

[3] 評鑑效標為評鑑年度專科學校之評鑑效標